意思是:国君是臣子的准则,父亲是儿子的准则,丈夫是妻子的准则。
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
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这是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
三纲、五常两词,出自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期的孔子。
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
扩展资料:
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纲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儒教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而三纲成为封建统治者用于奴化人民的工具,则在宋明以后。以等级名分教化社会的观点被称作“天理”,成为禁锢人们言行的桎梏。如违犯封建伦理纲常,即被视为“罪人”。
这种说法扭曲了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之说。其核心是从于正理或无条件服从于上下关系,三纲立足于关系下的服从,而孔子立足于正理,倡导无论地位都该依正理尽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