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而且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开始就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个月之内不签劳动合同,是不违法的,超过一个月不签,违法。
试用期不能随便辞退员工,需要单位举证员工为什么不符合录用条件。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单位违法解除合同。
不合理
上班一年多,单位没有给你办理社会保险 ,是违法行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投诉、控告,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单位突然解雇你,你是否同意?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如果你不同意,可以要求维持劳动关系;单位一定要解除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你如果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一年一个月的工资。
你可以查看《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网络上抬手就可以查到。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合理,且用单位员工试用期始要签订劳合同.用单位自用工起超月满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应向劳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