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内普
是斯内普,因为他母亲是巫师,他父亲是麻瓜,所以他是混血,母亲又叫普林斯(又有王子的意思),所以叫“混血王子”。
混血王子,即西弗勒斯•斯内普。英文为Half-blood Prince ,也是“有一半普林斯血统”。
此处运用了英文中的双关语,即代表普林斯,又代表王子。
他是因为他的母亲叫艾琳·普林斯(英文prince),翻译成中文是王子的意思.
之所以叫混血王子是因为他的爸爸是麻瓜(非巫师人类),他妈妈是巫师.
他是混血的,所以叫混血王子.
[混血王子,西弗勒斯.普林斯.斯内普(Severns Prince Snape)自居。
之所以混血,是因为其父亲为麻瓜,其母为女巫,本人为混血血统;之所以为王子,是因为其中间名继承了母亲的姓普林斯,而此词意为“王子”。由此得名。
头发:黑色,油腻,平直,及肩
眼睛:黑色,冰冷,空洞(主要是指在大脑防御时的表现)
肤色:蜡黄,灰黄或苍白
鼻子:很大的鹰钩鼻子
体型:枯瘦
标记:左臂有黑魔标记,但并非总是清晰可见
年龄:终年38岁
身份:霍格沃兹魔法学校魔药课教授,斯莱特林学院院长(很有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在莉莉死后可能就成为凤凰社正式成员,并在伏地魔复活的同时重新成为一名食死徒(当然是作为间谍)。黑魔法防御术教授(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八章 斯内普如愿以偿)
工作:教授魔药;进行间谍活动(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主动承认)霍格沃茨的校长,是在伏地魔和邓布利多双方的授意下。
现住址:蜘蛛尾巷,一栋普通的砖房。但似乎并不常住于此。
办公室:地下室,与魔药教室毗邻。
专长:魔药;大脑封闭术;黑魔法
守护神:银色牝鹿,与莉莉(Lily Evans)一样
博格特:至今未知 也许与莉莉(Lily Evans)有关
魔杖:属性未知
哈里的魔药课老师斯内普
也是凤凰社的成员,曾经为黑魔头效力
皇家囧冒者= =川
亲爱的西弗勒斯·斯内普
是西弗勒斯·斯内普也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魔药课教授,斯莱特林学院院长(很有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在莉莉死后就成为凤凰社正式成员,并在伏地魔复活的同时重新成为一名食死徒(当然是作为间谍)。黑魔法防御术教授;在阿不思·邓布利多去世后,伏地魔掌控了魔法界的大权,他在这时当上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校长。最后被伏地魔的大蛇纳吉尼杀死。临死前要哈利看着自己,是为了再看一眼莉莉的眼睛,他深爱莉莉一直到死去的那一刻。 Prince在英文中既有王子的意思,也是姓氏普林斯。所以混血王子既指斯内普在血统上混血(一半巫师一半麻瓜),又可以特指一半普林斯血统。 (PS:有关斯内普的中间名字尚未确定,但不应该是Prince。哈利波特的名字为哈利·詹姆·波特(详见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其中詹姆为哈利父亲的名字,而不是其母亲的姓氏。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斯内普的中间名字应为其教名,如果无误的话,应为其父亲托比亚·斯内普的名字,也就是托比亚。)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前校长(有史以来最年轻的);
斯莱特林学院前院长(很有可能是最年轻的);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魔药课教授(1981-1996);
黑魔法防御术教授(1996-1997)(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八章 斯内普如愿以偿);
曾经是食死徒;
凤凰社成员;
食死徒和凤凰社之间的双面间谍(实际上是凤凰社成员)
自称:“混血王子”(Half-Blood Prince)。 教授魔药学、研发新型魔药,黑魔法防御术课程,邓不利多死后,担任学校的校长一职;
进行间谍活动(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主动承认),在前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授意下,假装听命于伏地魔。 赫敏对“混血王子”有所不满,曾查找资料对哈利证实,以为艾琳·普林斯就是“混血王子”,但被哈利以“你见过哪个女生会把自己叫‘王子’”的理由驳回。事实上,在英语中Prince有王子的意思,斯内普一定为这“半个普林斯”也就是混血王子而感到骄傲。第六册《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很明显,这一部的主角是斯内普。虽然书中直到最后才挑明,但我相信你知道我在说什么。
“顶得住,顶不住是一道选择题,而我们没有选择顶不住的权利。”——兰小龙 《士兵突击》
斯内普的选择,邓不利多的选择,以及哈利的选择……命运已经开始张开它的网,无论是谁,都逃不脱。死亡,是对凶手的怨恨,抑或是对自己的救赎?邓不利多已经无法再用他的声音,向我们解释。
不过没关系,我们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可以战胜死亡,那就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