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力是人们用自身的力量而不借用任何工具去征服自然界的一项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人类最原始、最早的一项体育活动。
角力运动虽在很早的时候就为人们所喜爱,但在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开始之初,它并不是正式的比赛项目之一。
角力是在公元前708年的第十八届古代奥运会上被列为正式竞赛项目的,它同时也是“五项全能运动项目之一”。在古希腊,这是一项深受人们重视并且最为普及的竞赛活动。
在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角力比赛上,由于竞技不按体重分级别,而只有一项无差别的比赛,因此高水平的运动员往往都是一些身高体壮的大力士。
竞赛时,竞技者一对对地分开,双方可用腿足勾绊进攻,也可抓握对手身体的各部分,或以头撞击对手的头部,但严禁使用拳击动作。此情形好似现代的自由式摔跤。当时规则规定,竟技者只有使对方的双臂和背脊的其中一部分着地三次,才算获胜。从这点看,此种角斗的形式又酷似现代的古典式摔跤。
当时,输了的人即被淘汰,然后每对的优胜者再相互角逐,直至决出优胜者。如果参加角力的竞技者的人数是单数,那以最后一个没有对手的运动员(古希腊人称之为“艾菲德尔”)可以直接参加决赛,这是一个被人们轻视的幸运者。
因此,希腊人对第一次没有对手的单数运动员的胜利并不怎样欣赏。当某个角力竞技者获得优胜的时候,人们总要特别指出,他不是“艾菲德尔”(Afedadle)
几乎现代摔跤所知道的一切简单方法,远在公元前八世纪的古希腊人便已开始采用了。在他们看来,角力是一项技术和艺术相结合的运动,竞技时不仅需要灵敏的反应,合理动用身体各部分肌肉的力量,而且同时还要注意动作的优美和利落,要给人以一种美的享受。
每逢竞赛时,在角力场上都要先浇上水,然后盖上一层土,这样泥土可使身体打滑,再加上水的渗合,泥泞的身躯就更难使人用手捉住了,从而也加剧了竞技的激烈程度,当时希腊人认为,这样做的目的还在于;泥浆对增强皮肤有好处,而且运动员摔倒在地上不至于受伤。有时竞技比赛是在沙地上进行的。
为了在角力比赛中获得胜利,有许多运动员也采用各种方法来促使自己的身体锻炼得更加魁梧强壮。因为这样一来,就使对方难于抱住或举起自己,从而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据史料记载,斯巴达的著名选手古斯波芬在公元前624年一公元前608年间,曾连续五届(第三十九届至第四十三届)夺得奥运会的角力冠军,因而名噪一时。
以后,保持了近三十年奥运会角力冠军称号(公元前540年一公元前512年,蝉联六届)、并被人们称誉为大力神化身的米伦,也取得辉煌的成绩。
古代奥运会的角力比赛,是今天摔跤运动的先驱,今天的摔跤运动是从角力发展演变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