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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简称“用电规范”)05年4月15日发布,同年7月1日实施。该规范作为行业标准明确规定有25条为强制性条文。“用电规范” 修订补充了施工现场专用供电系统应采用的三项技术原则;术语代号;用电工程验收规定;

明确相线、工作零线、保护零线 、绝缘线等颜色。并在总则中首次明确把市政基础设施列于规范适用范围。

从安全角度讲“用电规范”从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接地与防雷;配电室及自备电源;配电线路;配电箱及开关箱; 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照明和用电管理等八个方面明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程序, 从而使施工用电管理和监理监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通过反复学习“用电规范”和现场监理实践。笔者认为作为安全监管责任主体之一的监理,应着重从认真监督强条的执行和掌控重点部位两方面上下功夫。

一.常用的主要强制性条文∶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末级开关箱和上一级配电箱或总配电箱加防漏电保护器) 。6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基础上, 一是对编制程序的监控, 二是对编制内容的审查, 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