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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酒瓶门(KTV专用门)

ktv酒瓶门(KTV专用门)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ktv酒瓶门(KTV专用门)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我从事行业里的冷知识# 我在KTV上了几个月的班,告诉你个秘密,KTV的啤酒 ,是喝不醉的。不要以为KTV只是以唱歌跳舞来盈利,实际上酒水才是盈利大头。KTV啤酒有以下几个特点,酒瓶容量小,酒精度特低只有两三度左右,都是老板与酒厂协议好的,所以在啤酒瓶上你会看到酒吧专供。其次就是很多人都是吃完饭了再去KTV,不是空腹喝的,更不容易醉了。嗨起来后再叫个公主陪酒,人一兴奋,啤酒消耗更快。因为喝不醉,所以到最后结账时候都像被挖了一块肉,心疼你的钱。

你去KTV有醉过吗?欢迎友友们评论区留言,分享你在KTV的趣事。

浙江杭州,年轻的韩女士与几个同事饭后,到KTV唱歌喝酒时,喝了两瓶啤酒。在喝酒唱歌过程中,韩女士的同事因不小心,将一个啤酒瓶打破了,遂喊来服务员进入包厢内,进行打扫。

万万没想到的是,当韩女士走出包厢准备去上厕所时,因回头看了一下后面的同事,有没有跟上来,遂在扭头出门时,撞上了KTV包厢的房门上。

韩女士当场被撞得头破血流,KTV工作人员与韩女士同事,对韩女士的伤口现场进行清创处理后,遂又一起将韩女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一共缝了十五针,是美容针,里面七针、外面八针,一共花费了1600元。

在治疗期间,KTV的经理为韩女士垫付了700多元的医药费。

事后韩女士以服务员在门后面打扫卫生时,将房门的位置挪开,导致其不小心撞伤。即KTV存在过错,故需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

但KTV却以韩女士喝了酒,自身不注意,也存在责任,予以拒绝,并声称让韩女士走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KTV一方的意思是,韩女士总共支出为1600元,其自身也存在过错,因此KTV认为,他们已经垫付了700多医疗费,已经履行了其一方的责任。

【@娟姐看法 】

那么韩女士的诉求合理么?

首先,服务员与KTV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即KTV实际上就是服务员的用工单位,服务员则属于KTV的员工。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事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

也就是说,只要员工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时,因过错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那么用人单位首先就要先承担责任。如果员工是故意或有过错的,用工单位可在事后追偿。

其次,韩女士这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KTV一方需不需要承担责任,主要是看KTV有没有存在过错,且其过错行为与韩女士的损伤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民法典》明确规定,过错行为与他人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如果被侵权人自身也存在过错的,可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责任。

最后,民法典同时还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包括医疗费、交通费及其他一切合理为治疗而遭受的损失。

具体而言,韩女士作为成年人,自身有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很重要,如果法院判定韩女士也存在过错,那么就应当减轻KTV一方的责任。

还有就是,这个侵权责任到底是多少,KTV说的不算。因为现在KTV说的是按医院发票金额来算的,实际上应该要以韩女士一切为此遭受的损失来计算。

现在问题清楚了,即韩女士是有权主张索赔,但关键是其个人是否存在过错呢?这一点,是双方纠纷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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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挑战局#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杭州头条#

新娘将酒瓶拿到裆下,轻轻一磕就打开了,网友:专业,新郎有福了

俗话说得好,人逢喜事精神爽,酒逢知己千杯少,在很多值得庆贺的场合,喝点酒庆祝是在所难免的事情,而我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在这方面,是很有发言权的。

就比如在婚宴的时候吧,喜酒是必不可少的,夫妻之间,亲朋好友之间,都会举酒庆贺,而酒精可以放松人们紧绷的神经,在这种场合,更有利于人们放松自我,从而尽情享受。

然而,在喝酒这种事情上,还是男女有别的,从古至今,女人所受到的教育都是尽量保持矜持,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而喝酒这种事,更是受到了传统观念的约束,很多人会认为好女孩不怎么会饮酒,那些酒量很好,嗜酒如命的女孩往往不是好女孩。

虽然这个观念有些武断,但却代表了一部分人的想法,所以当新娘徒手开啤酒瓶的这一幕上传到网络上时,还是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只见画面中有一位盛装打扮的新娘,新娘的颜值非常高,打扮也非常精致,此时有一位宾客找不到啤酒瓶的起子,导致无法打开啤酒瓶,坐在塑料椅子上的新娘见状,熟练的接过啤酒瓶,将啤酒瓶拿到裆下,对着塑料椅子一磕就打开了,手法相当的熟练和轻巧,看得人目瞪口呆,不由得拍手称快。

新娘将酒瓶打开后,才发现有人在用视频录像,而那段录像不偏不倚的将新娘开酒瓶的过程录制了下来,新娘发现后,意识到事情不妙,慌忙捂嘴偷笑,但已经来不及了。

很多网友看到这一幕后,纷纷发出了由衷的感叹——手法太专业,新郎有福气,当然,这些网友的祝福语似乎有些内涵,甚至有网友表示,这种熟练的手法跟在KTV工作的女孩手法有些像,言外之意,新娘此前的工作可能不是那么简单的。

对于网友们的议论,个人感觉没有必要太当回事,一个动作而已,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新娘也喜欢喝酒罢了,因而懂得一些开酒的技巧,仅此而已。

但在这种场合用这种方式开酒,并不是太合适,希望新娘在以后的生活中有所收敛吧,毕竟当下的社会,对于女人的看法还没有那么的开放和包容,不管何时何地,保持适当的收敛和矜持,还是很有必要的。

另外,酒虽然很着诸多的裨益,但是无论何时何地,饮酒之前还是要以自身的健康为前提,做到适度饮酒,尤其是在鱼龙混杂的娱乐场合,如果喝的酩酊大醉,是注定要吃亏的,这不正应了那句老话——把自己灌醉,给别人机会。

最后,祝愿这对新人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别说了,这些个喝酒都比武松厉害!//@唵齿林姆:我服了,前几天徐州沛县跟几个二手车伙计炖了点地锅驴肉,我又买了几个炒菜凉菜,一共八个人,一个不喝酒的,就是我,他们七个人,六斤一箱的白酒喝了两箱单5瓶,后边去ktv又喝的假啤酒,我乖,拿盆倒满一口闷,那个盆能到ktv那个酒瓶倒八瓶。我服了了。

白眉说酒

全国最能喝酒的8个地方,最后一个没人不服!#酒文化 #白酒 #酒量

00:51

酒后犯事!抡起酒瓶砸脑袋!知名网红许民灿KTV与他人爆发冲突!两位千万网红挑衅官方底线账号被封禁!张二嫂遇硬茬儿遭臭骂:你就是个巴子!KS两位千万粉丝主播TA!竟然是他!

ks主播许民灿被拍到在KTV唱歌,期间和一个人喝酒的时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口角,对方直接把酒P子摔碎在地上了,随后许民灿更是拿起酒P子直接砸到了对方脑袋上了,身边的人看大事不妙赶紧上前查看!

前几天,驴家班小胖因为直播吐槽了二嫂卖货某款产品的问题,导致了目前嫂家和驴家的矛盾!昨晚,驴家班小胖在车里直播,怒喷嫂家胡闹:你还整两条狗给我大哥(二驴)开专场,你等我这几天腾开手,论开专场,你是个巴子!胡闹不给我道歉没完,我就和你922和你张二嫂刚上了,让你家狗闭嘴!你也别拿你后台吓唬人,你刷出3000w的时候我就开播当着你面露鸟吗,我宁愿TA!别总吹牛皮,你没有那些钱就别装!你榜上都没有100w!和二驴辛巴方丈没得比,不是一个段位!你在我眼里就是个弟弟!驴家班小胖单方面宣布和嫂家开战,不知道二驴作为大哥会如何应对!哈哈!

不知道是不是快手官方系统处了问题,今天刘叉叉卖货,结果播着播着,账号TA了!目前已经在快手搜索不到了!刘叉叉心态崩溃,向身后的徒弟道歉!不知道被封禁了多久,会不会影响到10.2号的婚礼啊!

不仅是刘叉叉,狗老师今天直播中途也被TA了,原因是调侃了散打一句...这是狗老师被TA第二次了,狗老师有些懵逼质问官方:我也没干啥啊,也没骂人!这是不想让我玩了!就让辛巴一个人直播啊!不过没一会就好了,最后狗老师重新开启了直播!吓得狗老师看见有人刷礼物就赶紧提现,担心再被TA了,哈哈哈!太难了!应该是快手官方后台出现了问题!希望官方赶紧处理一下啊~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浙江杭州,人间天堂。四名年轻辣妹去KTV唱歌,玩到嗨处,点了一名男模助兴,没想到引发了一系列麻烦。

小俞和三个闺蜜一起吃了晚饭没事做,就想找点乐子,她们四人没有选择打麻将,而是一致决定去KTV包厢唱歌。四个女人在包厢里边喝酒边唱歌,感觉似乎、好像缺了点什么。有人提议,隔壁包厢男人能点嫩模,我们为何不能点个男模呢?于是,点了一个男模一起玩。男模年轻帅气很放得开,又会陪酒又会陪唱,还会陪玩游戏,包厢里气氛一下就上来了。一时间,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感觉。中间有个小插曲,不知道为什么,闺蜜们吵了起来,气得小俞摔了一个酒杯。四女一男,一直玩到天亮,才意犹未尽地结束了这次难忘的娱乐活动。

令众人没想到的是,高潮还在后面。当男模只拿到500元最低标准的小费后,心里委屈,就向男模队长抱怨。富婆好,富婆香,富婆是黑暗中的一缕光,然而小心翼翼陪玩了一夜,竟然发现是假富婆,你说气人不?“羊毛出在羊身身上”,男模队长很可能是有提成的,所以觉得自己也亏了。再加上队长也喝了一晚上的酒,俗话说“酒壮怂人胆”,队长决定要讨回公道,不然不配当队长,以后怎么罩得住场子。原来以为的一场风月故事,逐渐演化成了一场“打打杀杀”。在队长没钱就别装富婆点男模的言语刺激下,双方从对骂升级到了肢体冲突。什么“好男不跟女斗”,队长可没有这方面的顾忌,拿起酒瓶就往其中吵得最凶的闺蜜头上招呼,连续干碎了三个啤酒瓶,玻璃渣子碎了一地。小俞的这位闺蜜伤势最重,后来经警方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了赔偿协议,赔钱了事。

那天夜晚,小俞的右脚脚趾头也被划伤了一个大口子,去医院缝了好几针,光医药费就花了七八千。看闺蜜赔到了钱,小俞也要维权。但是,小俞的损失,队长和KTV一开始是拒绝赔偿的,认为这是小俞的伤自己摔碎的酒杯划的。经过几轮谈判,KTV答应最多能承担2000多元的医药费。这离小俞的预期目标很远,一怒之下她向记者爆料,并表示坚决维权,不排除走司法途径。

先讲被打的闺蜜和队长的冲突。从事后的处理来看,闺蜜的伤情应该没有达到轻伤的程度,否则队长会被公诉,追究刑事责任。虽然队长牢狱之灾免了,民事赔偿责任还是免不了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队长为了少拘留或者不拘留,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早早地就把钱赔了,省的受害人起诉。这些钱应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当男模本身是为了求财,最终换来的却是破财免灾。

这时,有人也许会问,打架也可以调解吗?事实上,本案中,受害人伤情没有达到轻伤以上,估计就是轻微伤,情节较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公安机关是有权调解处理的。

再来分析一下,小俞能依据什么法律条款来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本案来看,男模队长一般不是KTV的职工,摔酒瓶子也不是在执行职务,他摔的酒瓶子如果造成他人伤害,自己的过错责任自己承担。当然,四个玻璃制品都碎了,到底是哪个碎的玻璃渣子割的,谁也不知道。首先杯子碎了后,KTV没有及时打扫房间,后面也没有阻止队长摔瓶子,KTV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毕竟小俞是在包厢里消费时受的伤,所以KTV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小俞摔了个杯子,也有过错。具体责任划分比例,要看法官裁量。

“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财是下山猛虎,气是惹祸根苗”,在这次事件中,“酒色财气”到齐了。在花花世界,滚滚红尘中,对于“酒色财气”,不可不戒,又不可全戒。

另外,看到当事辣妹照片后,网友不禁感叹:卿本佳人,何须点男模!

您觉得女生去KTV唱歌,有必要点男模吗?欢迎评论,转发!#杭州头条##奇案大侦探第一季##头条创作挑战赛#

----------------关注赵律师,多学法律少吃亏!

2022年的一天,浙江美女小俞和三个同伴在KTV中点了一个男模一起玩耍,因店中明确规定男模消费是500起步,所以朋友就支付了500元,可没想到男模却不乐意了。

低消,这个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现在越来越多的商铺为了利益最大化,设置了低消的门槛。

低消,顾名思义就是你在这个店铺是有最低消费限制的。如果你的消费达不到这个数额,店铺就会选择不接待你。

虽说店家设置了低消,但往往来消费的客人,都不会只是堪堪达到这个水准,反而是会超出一大截的。

低消其实是不合法的行径,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拥有自己决定消费方式的条例。

可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店家,不仅不觉得设置低消是违法行为,反而有时候甚至会看不起一些堪堪达到低消门槛的消费者。

在浙江杭州一豪华KTV内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争端,甚至上升到了动武的程度。

在人们印象中,在KTV点歌作陪,好像是男性独有的权利。但随着社会风气越来越开发,市场的需求,女性也可以在KTV点作陪了。

这不美女小俞携三个好友,就走在了时尚的前沿。某天凌晨她们四人相约到一起KTV唱歌玩乐。

期间觉得不尽兴的她们,便叫了一位男模过来作陪。这位男模可是既有颜值,又幽默,歌喉还蛮不错,把这四位小姐姐逗得哈哈大笑。

小俞心里想:这个男模质量可真不错,一会走的时候得打赏一下,也不枉费人家一晚的辛苦。

天渐渐亮了起来,小俞等四人也玩了个尽兴,准备起身离去。

正当小俞不知道打赏多少小费的时候,抬头看到墙上写着男模的小费最低是500起,便支付了500块。

毕竟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能表明自己心意就得了,能省一些是一些。

可男模却不这么想,我这么陪你们嗨了一晚上,又卖笑又卖唱的,才给我一个“低消”,也太抠门了吧!

男模刚走出包间的房门,便对着管理他们的队长吐槽了起来。

队长当即便忍不了了,冲进门来便对着小俞她们指手画脚,言语之难听,令人愤慨。

小俞她们虽是女流之辈,但也容不得别人这么辱骂啊,更何况自己是顾客。

双方当即便争执了起来,很快便上升到了动手的程度。男模队长激动之下,抄起酒瓶就朝着小俞同伴的头上砸了过去,小俞也不慎摔倒在地,划破了脚趾。

眼看见血了,双方瞬间便冷静了下来,选择了报警。警察到来后,立马将伤者送往了医院,并对其他人做了笔录。

调查结果很清晰,虽然是互殴,但是动酒瓶砸人这可不是小事,绝对是全责,更何况还流了血。

KTV方面也不想惹事,积极与小俞朋友谈赔偿的事宜,双方很快达成了一致。

可轮到小俞的时候,KTV方面就开始不认了,坚称是她自己事先摔倒的,与这场争斗无关。

这毕竟是个小伤,也没证据,警察也不可能做什么判决。在警察的调节下,KTV方面最终决定赔偿小俞2000元。

小俞却觉得这完全达不到她的预期标准,称自己后期会考虑上诉要求赔偿误工费等。

身为经营者,肯定要秉持着顾客是上帝的原则。仅仅是因为顾客选择了最低消费,你便对顾客横眉冷对甚至动手,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啊。

当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怕麻烦,要及时举报投诉,这样才能为大家营造出一个更好的商业环境,而这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去努力创造!

编辑:木子李

“必须严惩!”近日,浙江台州,女子在一家KTV负责帮客人倒酒点歌,可没想到这天服务两名男子时,竟然提出了非常过分的要求,女子吓坏了,感觉不对劲想要逃离包厢,不料男子将酒瓶一摔!大叫道:“哪里走!”对准女子太阳穴就是一拳,将其狠狠暴打了一顿!

据女子小丁说,自己在一家KTV上班,平常的工作就是负责给客人倒倒酒,点点歌,都是一些服务客人的事,这天自己正在包厢内给两名男子倒酒,可没想到男子竟然提出了非常过分的要求。

说道:“过来,你过来,陪我们喝,把这一箱半的啤酒全部给我喝了!不喝你别想走!”

这可把丁女士吓坏了,心想自己虽在KTV上班,但自己只是给客人倒酒点歌的,是服务人员啊,哪里需要陪客人喝酒啊,然后丁女士义正言辞的表示拒绝,说自己不喝酒,更不想和你们喝酒!

这下男子气炸了,自己被拒绝,脸上挂不住,觉得很没面子,当即开口对丁女士进行侮辱,说了一些非常污秽难听的话。

“哟哟哟,还不喝酒呢,你酒都不会喝,那你会干什么?难道是。。。。”说得非常难听。

丁女士越来越害怕,感觉不对劲,准备起身离开包厢逃走,不料其中一名男子将手中酒瓶往地上狠狠一摔,大声呵斥:“你往哪里走!”

抡起重重的拳头砸向丁女士太阳穴,另外一名男子飞身一脚,直接将女子踢飞了包厢外,然后两人就开始对女子拳打脚踢,打得身上到处都是淤青,更过分的是,殴打过程中女子将男子眼镜扔了,对方竟还有脸索赔1000块损失费。

真的是无法无天了,以为自己只手遮天呢?很难想象如今社会,还有这等恶徒存在,就跟流氓一样,必须予以严惩,不然以后还会欺负更多女性,现如今女子已经报警。

1 、那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2名男子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性质?

首先,从殴打他人来看,这两名男子的行为,毋庸置疑属于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女子轻伤以上伤情的,这两名男子最多是被行政罚款、拘留。

但是,两名男子强迫女子喝酒的行为,很显然就是一种主观上寻求刺激,逞强耍横的寻衅滋事行为,此类行为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如果给女子伤情达到轻伤,那么他们将要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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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从实际案例中,品百味人生。

我服了,前几天徐州沛县跟几个二手车伙计炖了点地锅驴肉,我又买了几个炒菜凉菜,一共八个人,一个不喝酒的,就是我,他们七个人,六斤一箱的白酒喝了两箱单5瓶,后边去ktv又喝的假啤酒,我乖,拿盆倒满一口闷,那个盆能到ktv那个酒瓶倒八瓶。我服了了。

浙江绍兴,一男子陪朋友在KTV消遣娱乐,大家唱歌喝酒很开心,共喝了约30瓶啤酒。可当他回家后,觉得还不够尽兴,竟然一个人继续自酌自饮起来。8两白酒之后还耍起了酒疯,结果这下玩过头出事了!

该男子姓张,张某酒量不错,平日里也好酒。事发当晚一个人从KTV回到了出租屋,觉得就那几十瓶啤酒,好几个人一起喝,根本就不过瘾,于是便继续拿出家里珍藏的一瓶高酒精度白酒和一箱啤酒出来喝。

结果在二、三十瓶啤酒和大约八两白酒的共同“加持”下,张某也终于喝过头了,开始耍起酒疯来。只见张某随手从地上捡起六个酒瓶子,逐一往楼下丢去。随着酒瓶落地传来阵阵“啪,哐当”声,张某算是尽兴了,然后倒头就睡了。

可是,张某是尽兴了,可楼下被砸了东西的人,可就扫兴了!原来,张某家住五楼,这里离地有近16米左右高。还好当时已是凌晨两点左右,张某家楼下刚好没有人经过,但下面停着的一辆轿车可就没那么幸运了!

这辆车是附近居民陈女士停在那里的,第二天早上八点多,她来准备开车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汽车的前挡风玻璃被酒瓶子砸裂了好几处。于是赶紧报警求助。

民警通过调阅监控,很快就锁定了车辆被砸的大致时间,然后通过向周边居民询问,也很快锁定了住在五楼的嫌疑人张某。

据目击者表述,当晚她听到了好几声酒瓶砸地发出的巨大响声之后,顺着声音发出的地方往楼上看过去,发现只有上面的五楼住户亮着灯。

于是民警在涉事居民楼的五楼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抓捕现场,民警发现,张某满身的酒气还未散去,身边还有一箱空酒瓶。

据张某后来交代,其在KTV喝完酒后回到自己的出租房,因为心情不佳便又继续在家喝起闷酒来。大量啤酒加白酒下肚后,他的心情愈加烦躁,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危险的举动。为了宣泄情绪,他竟然不顾楼下是否有人,直接拿起餐桌旁的空啤酒瓶就往窗户外扔去,足足扔了6个瓶子,他才罢手,倒头睡觉去了。

最终,经鉴定,被张某砸伤的车辆损失约3000余元,张某表示自愿赔偿车主损失,并向车主赔礼道歉。目前张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先锋启示录

作为一名成年人,谁心里不会没点烦心事呢?平时想发泄一下,也情有可原。可是,无论寻找何种发泄方法,首先一定不能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违法。

就拿这位张某来说吧!你心里有啥不痛快,可以喝酒,也可以向朋友倾诉,实在不行可以去散步、去跑步,或打打沙包之类的等等,都可以。可你再怎么发泄,也不可以作出高空抛物那样危险的行为。砸伤了车辆还是小事,万一砸到楼下的路人,那极有可能伤人性命,潜在的危害性极大!

也正因为如此,我国法律专门设立了高空抛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这里小编提醒大家,高空抛物危害大,切不可以身试法,否则赔钱是小事,同时还要被判刑的!

亲爱的网友朋友们,大家对此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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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头条# #我要上微头条#

1.在女友家连着吃了9个她老妈蒸的大包子,中午吃饭时女友爸拿出一瓶酒说:今天咱爷俩就把这瓶给喝了。女友的小侄女一把抢过酒瓶,抱怀里说:就别让叔叔喝酒了,我怕他喝了酒控制不住法力,变成猪八戒怪吓人的!点赞+关注,感谢您的支持

2.第一次跟男朋友开房赶上警察检查,这货愣是蹲那不敢吱声,给老娘气完了:“这又不是嫖娼,你害怕什么?”结果,警察叔叔非常友好,对我说:“姑娘,这小子要是以后对你不好,你告诉我,我削死他。”后来才知道,那是我男朋友的爸,我勒个去,这以后怎么见公婆?

3.好兄弟从外地打工一年回来,没想到竟然娶到了一个漂亮的外地媳妇。两人生活习惯有很多的不一样,经常吵架,但是从不影响感情。我很疑惑,直到这天在他家里蹭饭,遇到了他俩人吵架。俩个人吵架吵着吵着就从普通话变成了方言吵架,谁也听不懂谁说的什么,吵着吵着就和好了,各忙各的……

4.今天在家里做了一大桌好吃的,叫上一家人,准备被用餐。突然有人敲门,我打开门一看,经常送外卖的小明。手里拎了很多大河蟹站在门外,一直在那边晃悠。我说:“小明,你弄错了吧,我并没有叫外卖。”小明说:“姐,这我知道!!!!这是你的好友让我拿给你看一眼的,这是她今天晚上要吃的美食!!!!她手机坏了,发不了朋友圈!!!!快点看,我他妈的还得跑十几家呢。”

5.在一次聚会上,同事们都各种抱怨,在家多么多么卑微。我好奇的问:难道你们就没有当家做主的时候?同事反问:难道你有?我:我当然有啊,我老婆买衣服就必须征得我的意见啊!同事们好奇的问:为什么?我:因为她要是买浅色的衣服我洗不干净啊!"

6.同学聚会,我是坐公交去的,老远就下车了,吃饭的时候,我特意将挂着宝马X5的钥匙扔桌子上,网购的那种,不过很逼真,没人能看得出来。本以为多少能显摆一下,谁知道一会桌子上各种豪车钥匙,迈巴赫,宾利,玛莎拉蒂...当时我就觉得没面子,趁着别人不注意把我的宝马钥匙收了起来,在兜里掏出布加迪的钥匙扔在我面前。有女同学眼尖:“老同学,你开布加迪了?”那个女同学是我当年暗恋过的,看她注意到我了,我当时就激动了,一紧张就说:“38块钱买的!”旁边一个同学说:“给个地址,我的是58买的,才是个迈巴赫钥匙。”好家伙,现场就成了网购交流会,大家都觉得我买的布加迪钥匙扣最逼真...对我一个劲地夸赞,我心里很是得意。

7.早晨和媳妇都不想起床做饭,床头柜上还有一个苹果,饿得撑不住就用刀削了,刚要吃,媳妇醒了惊呼:空腹不能吃苹果!我一愣,她坐起身继续科普:苹果酸和胃液会发生反应,轻者形成结石,重的就是胃癌了!我是医生,相信我!缺乏常识差点酿成大祸!我一头冷汗的刚放下,她拿去几口就嗷呜一半,我惊了:你咋能吃呢?她叹了口气:我早就不想活了,吃个苹果试一下。我……?

8.有这样一瓶水水里灌得是免费,但是自来水就是几分钱。要是去超市里买一两块,KTV里买十块,机场买二十,酒吧里买三十五,沙漠里就是无价之宝……同样是水,放到不同地方价值就不同。结果在沙漠里摆摊十多天了,一个人没遇到…...?

9.公司破产后,富豪借了三千万的网袋就跑路了,钱都在太太的手里。今天,太太便带着儿子去五星级大酒店吃饭。正吃着,富豪给太太打过来视频电话。聊了一会后,因为琐事便拌了嘴,当时正是吃饭的时候,旁边也有很多人。太太有点生气了,便对儿子说:你爸爸老欺负妈妈,妈妈给你换个爸爸好不好?没想到,儿子竟然很配合的说好,视频那头的富豪都气笑了。于是,富豪便对儿子说:儿子,你那么淘气,我看谁愿意要你?这时正在吃饭的一个大哥扭过头来冲富豪的儿子说了句:儿子,叫爸爸!视频那头的富豪脸直接就气绿了!

10.老丈人在南開大學退休后,领了60多万元退休金。他用这钱承包了一个小工程,当上了包工头。那次我去工地找他,听到他和小舅子的对话。小舅子:老爸,我们的校服为什么跟你这的工作服那么像啊?老丈人:因为學习不好直接就能来上班,也不用再买衣服了。我听完以后就凌乱了,在下拜服呀……

#搞笑##搞笑一刻##搞笑幽默趣闻##幽默搞笑段子#

4女子KTV找男模陪玩,一个通宵给小费500,反遭殴打!

浙江杭州,女子小俞与三位女性朋友相约KTV聚会,几人到齐便开始了开怀畅饮。

期间一名朋友嫌气氛不够嗨,便叫来了一名男模陪玩。从当天晚上,男模一直陪几名女子玩到第二天早上七点,几人才尽兴散场。

小俞朋友拿出500元作为男模的小费,而这是店里男模的最低收费标准。或许是觉得自己亏了,男模走出包厢,便跟领班队长抱怨了几句。

喝醉酒的领班队长觉得自己人吃了亏,便与小俞几人争吵起来。很快便从言语冲突发展为肢体冲突。

期间领班队长拿啤酒瓶砸了小俞朋友三下,随后其他工作人员进来才拉住。而小俞在这期间踩到碎玻璃导致脚部受伤,随后缝合多针。

小俞要求KTV承担赔偿责任,KTV却认为脚伤是小俞与朋友争吵打碎杯子,自己踩上的。而小俞称,就算是自己打碎的,那也是一个小时以前,KTV没有及时打扫干净,也有责任。双方对该不该赔偿目前协商未果。

@法律有道

这几位女子也不是一般人啊,唱个歌,喝个酒,还需要男模陪伴。

所谓男模,如果是单纯的提供陪唱歌陪喝酒服务,尚在合法的范畴,并不构成违法。

如果男模提供的有非正常服务,如不正常的性服务,则该男模构成卖淫,而几位女子构成嫖娼。

不要奇怪,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卖淫的主体并不限定为女性,对嫖娼的主体也并不限定于男性。

卖淫可以是女性向女性提供性服务,也可以是男性向女性提供性服务,还可以是同性之间提供性服务。

对于卖淫、嫖娼的两方均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相应的行政拘留处罚。

双方因为争执发生肢体冲突,如果是互有殴打,那就是互殴,如果情节严重,对双方均以殴打他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如果较轻,双方互相谅解,也可不追究。

至于小俞的脚被玻璃扎破,因为是在KTV造成,不管是因为KTV工作人员打碎酒瓶所致,还是因为因为小俞自己打碎的。因为KTV没有及时清理,意味着其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娱乐场所等经营性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对场所内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尽到这个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需承担侵权责任。

很显然,小俞因为在KTV内消费,KTV没有保证场所地面的干净,造成玻璃扎破脚,KTV负有侵权责任。依法应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等。

对于小俞及朋友的遭遇,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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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KTV搂美女嗨唱,没想到妻子突然闯入,随后男子行为逗笑众人

KTV是年轻人的休闲“圣地”,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喜欢在这里发泄自己的欲望,但是, KTV也是一种娱乐场所,很多男人到了这里,都会带着自己的妻子。

一位结了婚的男人搂着一个女人的肩膀,一副很是亲昵的样子,男人似乎很高兴,但是下一秒,他就再也高兴不起来了。

视频中,男人搂着一个漂亮的女人,一副很享受的模样,搂着肩膀,很是开心,而女人则是毫不在意,任由男人搂着自己的肩膀。

然而,就在男人们唱歌的时候,一个美丽的少女走了进来,她的声音很大,一进门就把话筒和扩音器都给关掉了。

随后,那唱歌的男人惊慌失措,而他身边的美女见状,也是拔腿就跑。

这个年轻的女人就是这个男人的老婆,没有哪个女人会不激动,毕竟这个男人还抱着别的女人。

于是,那女人就想给男人一个教训,但是男人却不肯,只能在桌子上躲闪,最后,她失去了耐心,一把抓住了男人的脑袋。

这一次,这人是真的无处可逃了,从监控上来看,这人一看自己的妻子,就知道对方在家里的地位有多高。

被妻子抓到后,男子双手捂着脑袋,他害怕自己的妻子会用酒瓶将他砸晕,但是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他理亏。

这人来 KTV的时候,他的妻子并不知道,他是在欺骗他的妻子,让他加班,让他去 KTV放松一下,但是却没有想到,他的妻子竟然发现了这一点,直接找上了他。

这是最可悲的一幕,但是当他们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却是哈哈大笑了起来。

既然你不敢,那你就老老实实地做你的丈夫,干嘛非要在外面拈花惹草,那不是自讨苦吃吗?

看来是被自己的妻子给发现了,看他的样子,回去之后肯定会有一场血战,只希望这个男人能够平平安安的度过这一段时间。

这个男人的所作所为,就是背叛了自己的妻子,欺骗了自己的妻子,还做出了对自己的妻子不利的事情。

他不知道自己的妻子在这样的环境下会有多么的难过,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的妻子了。

身为一个男人,他必须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诱惑,所以他必须要有自知之明。

作者希望,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要更加的诚恳,更加的尊敬,不能做出任何对不起对方的事情,既然已经决定了,就要承担到最后,如果没有责任,那么,一切的承诺都只是一句空话,那么,这份感情就不会持久,最后,两个人的关系,就会土崩瓦解。#情感#

浙江杭州,女子小俞带着三个闺蜜深夜到KTV唱歌,四人点了个”男模”!这个男模最低小费500元,小俞认为四人均摊,一点儿不贵。

很快,这个男模来到她们的包房,男模人长得帅,又会调动气氛。

两个闺蜜为此,还争风吃醋,惹得小俞开怀大笑。就这样,四女一男一直玩到早上6点才结束。

小俞和闺蜜们玩得很嗨,称有机会还来,并从包里掏出500元钱,付给男模。

男模一看傻眼了,满以为自己遇到了几个富婆。这一宵折腾又唱又喝,差点没把自己累个半死。

男模队长知道后不高兴了,借着酒劲要给讨个说法。于是,他找到没离开的小俞她们,说没钱就别学别人富婆点男模,兄弟辛苦一晚上,就给500元小费,这不把人当黄牛使了吗?

小俞一听这话,当然很不高兴,脾气也上来了,她说明明上面写着男模最低消费500元,自己爱给多少给多少,关你什么事。

双方吵了起来,男模队长喝酒后没那么理智,他直接拿起桌上的酒瓶砸向吵的最凶的人俞的闺蜜身上,酒水撒了一地。

在一旁的小俞见状想去护住闺蜜,没想到又被地上的玻璃渣给滑倒,随后脚也因为玻璃渣划伤。

小俞拨打110报警,民警来后将这些人全部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到了派出所后,队长也清醒了不少,于是跟俞某他们道歉,表示是自己冲动了。并赔偿小俞闺蜜医药费。

我国《治安法》第43条的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对其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还好,小俞闺蜜只是简单受了点轻微伤,所以男模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得到受害人谅解,承担了受害人医药费。

而kTV的老板怕小俞她们纠缠,状告自己,主动付给小俞她们医疗费和误工费2000元,这事才算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虽说KTV是个消费娱乐的好地方,但里面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所以,大家平时去K歌时,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安全防范。

特别是年轻的女孩子,到这地方消费娱乐时要首先掂量掂量自己衣袋里有多少米。量力而行,娱乐可以,切莫过高消费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到时惹下一肚子气!你说,是吗!?#热搜# #头条# #社会# #我要上 头条# #头条#

来通辽后,第一次喝醉是在金秋十月。

那晚有当地的蒙族兄弟作陪,总共五个人喝了四瓶牛栏山二锅头,后续的啤酒有多少,实在是没记住。只记得醉眼朦胧中,我低头看了一下包间的地下,都是歪斜地空酒瓶。

中途偷偷跑去厕所吐了一下,是用手指扣嗓子眼儿吐出来的,因为觉得不能丢人,可实在又喝不下去了,只好用这个办法来腾出肚子里的地方。

酒局散场后,其中三个人又打车去下一场,忘了是去KTV还是去汗蒸,总之我是陪一个同事回家。当时我还算清醒,用手搀扶着他往项目部驻地走,半路他停下来吐了两三次,还跟我说了很多清醒时肯定不会讲的话,比如说一直忘不了大学时的女朋友,比如自己的媳妇怎么也比不上她之类的。

之所以提起他大学时的女朋友,是因为她曾经也像当时的我一样,扶着醉酒的他回宿舍。讲真在那一刻,我有种松开手,看他栽倒然后上去踹两脚的冲动。

再往后我的记忆也模糊了,不知道我俩是怎么走完那近三公里的路程,怎么爬上五层楼,而我又是怎么爬上了上铺。只记得一醒来,已经是艳阳高照,而我好好地躺在上铺的床上,只隐隐觉得脚踝和右边大腿外侧隐隐地疼。

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通辽喝到断片。之所以今天提起这事,是因为今天我食言了,本来说不喝了,结果今天没禁住当地朋友三番四次地电话轰炸,还是去吃了小烧烤,又喝了不少。

古人说人生得意须尽欢,私以为不得意才该尽欢,毕竟在不得意的境况下,能有丝缕的欢愉,都该尽量把握。

“跪下来给我开酒”杭州萧山,男子让KTV服务员跪地开酒,服务员拒绝后,男子将一瓶酒直接浇到了女服务员头上,结果刚走到KTV大堂就被多人持刀砍伤,男子怀疑是KTV报复,KTV经理表示:这是意外,跟我们没关系。

据陈先生表示,自己之前约了几个朋友,去KTV喝酒,几人喝到凌晨才离开,但没想到刚走到KTV大堂,周围就冲出七八个男人,上来就直接砍人,几个朋友因为反应快,侥幸逃脱,陈先生和他的朋友王先生因为反应慢,被砍伤,陈先生表示自己在这伙砍人的人中看到了酒店的员工洪某,怀疑是KTV方面指使他人将自己砍伤的。

开门做生意都是讲究以和为贵,为什么KTV方要将陈先生砍伤呢?陈先生表示,当时他和他的朋友在KTV包厢内喝酒唱歌时,服务员态度不是很好,发生了一些口角,但是记者追问双方具体发生了不愉快的时候,陈先生却讳莫如深。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KTV方的吴经理,吴经理表示,陈先生让女服务员进去敬酒,让女服务员跪在他面前给他开酒,女服务员不跪,陈先生直接拿酒瓶子往女服务员头上浇酒。受到欺负的女服务员直接跑出了包厢,向KTV方说明了情况,当场提出了辞职。

在了解情况后,KTV只是对陈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因此发生了冲突,但只是一些小摩擦,KTV并没有报复。至于陈先生提到的KTV的洪某是去拦砍人的那些人的。对于陈先生被砍伤,只能说是个意外。

记者提出酒店里的员工为什么要给客人敬酒的问题,吴经理表示,如果客人有要求的话,过去敬酒是正常的。此外,记者还注意在KTV招牌上二楼写的是量贩KTV,三楼是商务KTV,记者问到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对此吴经理含糊其辞,表示都差不多,只是装修不一样。

针对陈先生和王先生被砍伤,警方已经介入了调查。虽然双方的说辞完全不同。但是大概率是:陈先生一方去KTV喝酒,让女服务员跪地开酒,女服务员拒绝后,还作出了对女服务员用酒浇头这样的过分举动,KTV方面觉得自己的店员受到了侮辱,替女服务员出头,叫了一伙人持刀将陈先生砍伤。当然,无论谁对谁错,双方的行为都已经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如果陈先生让女服务员跪地开酒,还用酒浇女服务员的头经过查证属实,已经构成了对服务员的侮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陈先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形,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砍人者持刀砍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涉嫌刑事犯罪。砍人者要根据陈先生和王先生的受伤害程度来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先生和砍人者的违法行为都要付出法律的代价。当然,KTV作为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陈先生和王先生在KTV内被砍伤,无论是KTV方面指使的砍人事件,还是如吴经理所说是个意外,KTV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无论是消费者还是顾客都要彼此尊重,注意自己的言行。蛮横无理,为所欲为,遇到老实人,可能会惯你一次两次,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惯着你,一旦将无理当成了习惯,为所欲为,一旦遇到了不惯着你的人,只能是自食恶果。#杭州爆料##男子让女服务员跪地开酒被砍伤#

上次去KTV喝多了尿急,卫生间又有人,急的没办法抓起桌子上的空啤酒瓶尿了一瓶,我们经理放下话筒拿起啤酒瓶就喝,刚要制止看他已喝了半瓶了也没反应,这时再提醒的话可能就会生气翻脸了,干脆大家都当作不知道。

陕西省眉县:2022年2月15日22时许,吴某科与其朋友辛某某、史某某、郭某某以及被害人徐某甲等人到眉县泊悦KTVA62包间内喝酒唱歌,吴某科怀疑徐某甲将其衣服内的现金偷走,两人发生口角冲突,后两人分别离开KTV。

当日23时许,在眉县罗曼假日酒店门前,吴某科声称其头部被徐某甲用啤酒瓶砸了,从其租赁的宝马车后备箱内取出一根黑色金属棒球棍要找徐某甲,被辛某某、史某某、郭某某拦下。

后徐某甲步行至酒店门口,吴某科与徐某甲再次发生争吵,吴某科使用棒球棍击打徐某甲头部致使徐某甲倒地,被辛某某等人劝开,吴某科回房休息。不久吴某科又返回酒店大厅,看见徐某甲坐在沙发上,遂拿起大厅烟灰缸再次准备殴打,被史某某等人拦住。郭某某叫出租车送徐某甲回到槐芽街道家中,吴某科返回西安。

2022年2月17日19时许,徐某甲被家人发现在其房间中昏迷,遂送至眉县人民医院抢救。

经鉴定,被害人徐某甲系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左侧头颅颞顶部受伤,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吴某科将击打徐某甲的棒球棍在西安某地丢弃,并于2022年2月22日到眉县投案自首。

被告人吴某科,男,1991年3月7日出生于陕西省眉县,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住址陕西省眉县,农民,2015年1月12日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富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5年8月8日刑满释放,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吴某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科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庭审后,被告人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取得谅解,法院建议公诉机关调整量刑建议,公诉机关同意予以调整,减轻被告人处罚。

被告人吴某科对指控罪名及犯罪事实、量刑建议无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对指控的故意伤害罪的罪名不持异议。认为被告人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1、案发后,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可认定为自首,可以减轻基准刑的百分之四十;2、被害人先动手殴打被告人,后又辱骂、刺激被告人,引发了本次事情,被害人存在过错,故应当在基准刑基础上减轻被告人百分之二十;3、吴某科的主观恶性不大,属于偶然、激情的偶犯;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对被害人实际损失愿意进行赔偿,只是本人能力有限,家属表示同意赔偿,应酌情从轻处罚。

2022年7月18日,陕西省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

被告人吴某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和犯罪事实成立。

被告人吴某科犯罪后,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向**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据《最高法<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构成自首,可减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此节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辩护人关于被害人先动手殴打被告人,后又辱骂、刺激被告人,引发了本案,被害人存在过错,被告人属于激情犯罪的观点,符合案件事实,予以采纳。

据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最高法<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8号第一条、第三条之规定,判决:

被告人吴小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2年2月22日起至止2024年10月21日止。)

女子和闺蜜们到KTV唱歌,点了一个英俊的男模陪唱,完事之后,女子给了男模500块钱小费。英俊男模觉得给的少了,汇报给了男模队长,队长一听,才给500,开玩笑,一怒之下,冲进包间,抄起啤酒瓶就砸女子。闺蜜不小心踩到地上的碎啤酒瓶,脚被扎破了,闺蜜向KTV讨要医药费,KTV只赔2000RMB,闺蜜不接受,要继续向KTV主张下去…

出门在外的,开心最重要嘛,差不多得了,也不是非常占理。#头条#

女孩KTV酒后叫男模,因为小费问题被男模主管砸酒瓶!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几个都市女孩晚上到KTV放松一下,娱乐唱歌喝酒,还叫了一个男模。

玩了一个通宵,结账时,给了男模500元,男模不满意,嘟囔时被主管听到了,主管冲进房间理论,发生冲突。

大家说说,500元小费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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