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下午4时,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江西高院)第四审判庭内,审判长田甘霖对27年前的“张玉环杀童案”进行了再审宣判,张玉环被改判无罪,原审判决被撤销。张玉环的代理律师表示,将为张玉环提起约700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目前,江西高院等多家单位向张玉环道歉。他表示接受道歉,“但这26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问题。搞得我妻离子散、一无所有。我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的刑事责任。”
他表示,现在希望通过申请国家赔偿弥补以前的遗憾,不过这个想法还没有启动行动。“两个儿子和我都没有房子住。我还要在家里好好孝敬老娘,这么多年都没有尽到做儿子的责任,也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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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近27年最终宣判无罪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的两名男孩被人杀害后抛尸水库,同村的张玉环被警方作为嫌疑人带走。此后,11月3日和4日,张玉环作出两份承认杀人的笔录,但在来年1月南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时,张玉环当庭翻供,表示“自己被刑讯逼供,只能屈打成招”。
1995年1月,南昌中院一审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玉环不服并上诉。1995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1年11月,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一审相同的判决结果。面对第三次审判,张玉环依然提出上诉。
同月,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玉环没有放弃,多年来一直坚持手写申诉状向各级司法部门申诉,他的家人也一直支持着他。
2017年8月,张玉环向江西省高院递交了刑事申诉书,请求法院立案再审,依法改判其无罪。2018年6月,江西省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玉环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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