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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30户居民住进烂尾楼,开发商为何还要业主还房贷?

昆明30户居民住进烂尾楼,开发商为何还要业主还房贷?

最近,在昆明有30户居民住进烂尾楼的事件引起人们的广大关注。事件是这样的,这些购房者在2013年便买了这里的楼房,开发商承诺2015年就交房,但是开发商却在2014年就停工了。据了解,别样幸福城小区4号地块共有12栋1300多户,2014年停工烂尾至今。 之后他们也找过开发商,但是售楼部确实大门紧闭,空无一人。今年由于疫情的原因,许多人都没有了经济来源,这些人都是入不敷出,一边顶着房贷的压力,一边还得继续生活,所以只能搬进烂尾楼里。在这里他们自己搭建楼梯,用工地里的水,用电瓶供电,人们一起搭伙做饭。购房者还说:"在里面住的,都没水没电,都是相当困难的,做饭就是买一罐气,这么多人一天凑3元到5元,我们的生活标准就是每天5元左右,我们都不敢乱吃乱用。”

那么,为什么在昆明会出现这么多的烂尾楼,有些原因是局部地区的房地产过热,宏观调控以后,信贷资金收缩,工程后续资金跟不上,只好下马。还有债权债务等各种纠纷缠身,最终导致停工。这种烂尾楼不仅影响城市的美观,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有的地方的烂尾楼还会有别的开发商接手,从而使购房者再次住进属于自己的房子。

但是这个别样幸福小区没有重新开工,到现在已经停工六年多了。但开发商还要业主还房贷,这一点对于老百姓来说真的太不公平了,在这样类似的案件中,业主是比较被动的。业主需要明白,在购房贷款中,业主是借贷人、银行是贷款人、开发商是担保人,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有一笔担保金放在银行处做担保。所以说业主还需要还房贷,希望政府可以继续关注这件事情。

是银行要借钱的还贷,

昆明30户居民住进烂尾楼,是因为开发商资金断裂,没有后续资金完成商品房建设。而买了期房的消费者买房的资金有部分是银行贷款,所以消费者要还的是银行贷款,不是烂尾楼开发商,消费者和开发商是买卖关系,不是借贷关系。

因为开发商陷入了资金不足的压力,所以想要通过业主还房贷的方式来继续开发楼盘,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因为这部分开发商基本眼里只有资本,他们不会考虑别人的生活和他们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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