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企业的规范,华为走到今天,不受外部势力的打压,就是循规韬距。至于其它的一些,只有内部知情者心知肚明!
先说看法,华为是一家高效但内部缺乏人情味的公司。适合家境一般的年轻人去挣钱,但是需要在年龄逐渐大了之后想好后路。
本人前华为员工,在研发、市场、一线都待过。华为在业界工资算是比较高的,加上年终、分红等,足以让很多家境不是很好的年轻人在非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买上房子。高薪的背后,是公司的高索取,研发岗表现为很长的工作时长、销售岗表现为高销售任务、高压力。等年龄到了35左右,随着你需要处理更多家庭事务,在工作上没有办法投入更多精力的时候,公司一般会有“让你去海外”“调岗”等方法让你离开。但以上的这些如果把劳动力看作商品,华为作为买方来看,我认为无可厚非,毕竟任总不是你亲戚朋友,没必要为你养老。
“251事件”不是普遍现象,大多数的离职赔偿都是比较正规的,出现这样的事情我觉得是部门秘书和他有私人恩怨或者说由于人力部门的考核压力对离职员工用力过猛导致的。
对于不了解的事情,就不该发表看法。尤其多事之秋容易被有心人利用
我不认为这件事华为有什么问题,华为举报该员工涉嫌敲诈,最终该员工被判无罪,只能说明华为举报证据不足,但该员工被扣压251天,并不是华为扣压了他,而是公安机关的问题,要是追究责任也应该是追究公安机关,即使赔偿也应该是公安机关,而不是华为。
既然是举报,就应该有一定的依据,但公安机关才是行使裁决的机构,如果证据不足,也应该是在短时期内得到处理,而扣了251天,则说明不是公安失职,就是华为提起起诉是有一定的依据性的,这样华为就没有责任,因为举报并不代表就是100%,否则要公安部门干什么?
如果是华为是故意要整这个员工,没有任何依据就诬蔑员工,公安又是干什么的,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辨别吗?如果辨别出来了,为什么不对华为进行处理?
不管华为有没有错,都应该讨论与追究的是公安部门的责任,而不是华为,如果华为有问题,也应该是公安部门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