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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再启污染限行 规定为全市行政区域内

西安再启污染限行 规定为全市行政区域内

近日,西安再启污染限行,记者注意到,此次限行通知仍未满足“提前一天通知”的要求,约提前了12个小时。

首次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后的第十天,11月15日,西安再次因重污染启动全市限行。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限行通知仍未满足“提前一天通知”的要求,约提前了12个小时。

11月14日18时13分,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微@西安发布通知称,14日13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自11月15日6时起执行机动车禁限行,禁限行区域规定为全市行政区域内。

随后的19时54分、20时12分,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和市公安局交管局官网陆续发出相同通告。

通知显示,除了个别特种车,11月15日6时起,尾号数为5和0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随后每天按照机动车尾号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个组合轮流禁限行。关于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或升级事宜,将另行通告。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1月4日西安曾启动首次限行,有关部门发布限行通知只提前了不足两小时,而且并未明确处罚方式,被指责通知发布太草率。

另外有西安网友认为,限行的通知应该有更具体的规定,比如公布限行时段、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等,“公示的方式、手段应更丰富一些”。

西安市减霾办工作人员当时告诉澎湃新闻,限行政策系西安首次启动,“受到各方面条件的制约,现在还需要一个磨合的过程”,对于此次限行过程中非特种机动车违规上路的情况,尚未采取处罚措施,“这次主要出于人性化考虑,多以劝导宣讲为主,今后会逐步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次限行,一竿子打死的做法估计大家也适应不了。”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当全市启动Ⅲ级响应时,将限行20%的机动车,并提前1天以上向公众发布限行通告。而此次限行通知虽说早了12小时,却仍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发布通知。

另外,此次限行通告称,对于违反限行通知上路的机动车,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仍未进一步明确处罚的具体措施。

【附】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