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周杰伦“青蜂车”案件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而在11号台湾的法院就公布了最终的结果,法院最终认为周杰伦败诉,应该补交58万台币....
据悉,台湾艺人周杰伦在接演好莱坞电影《青蜂侠》时,制片方赠与周杰伦电影道具车“青蜂车”作为纪念,而周杰伦在将这一部车带回台湾的时候向海关申报的价格为16.5万元台币(约3.5万元人民币),但时经过海关重验估价约台币198万元(约42万元人民币)因此周杰伦海关向周杰伦逃税加上因为误报价格而罚钱。之后周杰伦就这一件事情对海关提起了上诉,在8月11日的时候台湾行政法院就对于这一件事情做出判决,判决结果是周杰伦败诉,同事周杰伦需要补税58万元(约12万元人民币)。周杰伦报价是16.5万台币,二海关重新估价之后的价格是198万台币,因此海关认为他低报逃税,周杰伦不服气,因此提起上诉。整一件事情受到了粉丝的关注。
而周杰伦则是认为这一辆车是多年前的旧车壳,汽车的排气管个门锁都没有,根本就不可能开上公路,这一部车的造价十分的低,这一辆汽车在运往台湾之后也没有上证,因此周杰伦认为海关不应该让他去补交税额。周杰伦还表示,这一辆车造价不是几万几万的问题,而是这一辆车和自已有感情。是关于是非对错的问题。之后周杰伦则是将民事诉讼改为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处分于法有据,因此判周杰伦败诉。最终周杰伦不得不补交这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