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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禁止任何形式家暴的条文出现,各省应该立即学习吗?

陕西禁止任何形式家暴的条文出现,各省应该立即学习吗?

杜绝家暴,人人有责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包括侮辱、诽谤等精神性伤害行为。

该条文即是司法实践对家庭暴力所做出的干涉,也是政府引导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体现。

虽然2016年就开始实施了《反家庭暴力法》,但是近年来的家庭暴力事件还是不断频出,司法实践对于家庭暴力的实际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所以这个时候提出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免有些说大话。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个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容忍度越大,这类事件的爆发率越高。所以陕西省这个行动无疑是带动了舆论对于家庭暴力说“不”,从而带动整个社会。

若想尽可能杜绝家庭暴力,一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正确之路,让家暴者因为惧怕付出代价而停止家暴,让被家暴者得到真正的,多方的保护与支持;二是要引领社会舆论对于“家庭暴力”要做到“零容忍”,只有当民众打心眼里鄙视家暴这种行为时,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家暴的发生。

然后我们回到这个问题上来,把禁止家暴扩展到“禁止任何形式的家暴”,不过是给家暴定了个义,把家暴的外延形式列举了一遍,其本身的意义并不大,然而其引起的社会舆论却不可小觑,如果各省只是抱着跟风争风的态度来学习那大可不必,而应该认清其背后是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来努力建立制度体系来减少家暴。

必须学习。面对一个陌生人我们都要礼让三分,而一个给你朝夕相处,相依相伴的人你却要动手动脚?有什么事情不能够好好说?必须马上学,全国推广。

在我看来,各省应该学习并宣传反对家暴条文。家暴本身就是一件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事情,禁止家暴的条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家庭暴力事情的发生,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陕西禁止任何形式家暴的条文出现,我认为各省是有必要学习的。因为近些年家暴行为屡见不鲜,不仅女性受到家暴,还有男性和孩童受到家暴,要人人都要了解,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包括侮辱、诽谤等精神侵害行为,才更共筑美好家园。

我觉得应该立即学习,这是正能量社会导向,可以有效的避免家暴的情况发生,也能更好的保护妇女和儿童。

我觉得应该立即去学习,家暴会毁掉家庭,也会毁掉他们小孩的一生。

当然应该了,家暴是很可怕的,应该禁止,特别应该学习这种做法,很好。